本文作者:你懂嗎

二手房和一手房的交易過程區別(二手房和一手房的交易過程一樣嗎)

二手房和一手房的交易過程區別(二手房和一手房的交易過程一樣嗎)摘要: 一手房交易過程 二手房和一手房的交易過程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因細節問題未能達成一致,出現“僵持”的狀態,業主單方面認為對方“違約”,擅自將物業二次放盤出...
一手房交易過程 二手房和一手房的交易過程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因細節問題未能達成一致,出現“僵持”的狀態,業主單方面認為對方“違約”,擅自將物業二次放盤出售。出現這種“一屋二賣”的情況,消費者該怎么保護自己的權益?近日,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通報的一起二手房交易糾紛案例顯示,守約方要注意保留證據,在糾紛仲裁中能更好地獲得主動權。

◇案件回放

業主梁某與買家盧某就位于荔灣區中山八路的物業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出售價240萬,定金10萬元,買方應在房管部門出具本次交易的過戶受理回執當天自行交付賣方首期樓款62萬,剩余購房款約定以商業貸款方式支付。雙方一致委托某中介公司A門店經紀人小陳為其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由于房屋存在抵押,經紀人小陳陪同業主梁某到貸款銀行核實剩余貸款金額,得知業主梁某還欠銀行72萬元。業主表示自己手頭資金不足以提前還貸,買賣雙方經過協商后,同意簽署《補充協議》約定由買方提前支付房款72萬元,用于業主提前贖契,剩余房款在收取交易過戶受理回執當天自行交付賣方。中介公司協助 *** 《廣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下稱“網簽合同”),買賣雙方簽訂網簽合同后,盧某擔心梁某收到首期款后不被用于贖契,故建議一并到銀行辦理提前還款手續,將72萬的墊資款存入梁某的貸款銀行進行凍結,待梁某完成提前還款審批后,由銀行直接劃款。此時,梁某提出盧某應按合同約定支付10萬元定金,否則視其違約。但盧某認為凍結在銀行的72萬款項已包含合同約定的10萬定金及62萬首期款,故認為無需再另行支付。由于雙方就該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梁某一直未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兩個月后,梁某認為盧某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定金,已違約,故其將房屋再次放盤出售給客戶嚴某,嚴某支付10萬元定金給梁某。

經紀人小林為梁某及嚴某 *** 《網簽合同》時,發現該房屋已被網簽,立即詢問業主梁某該房屋是否與第三人做過交易。梁某說三個月前曾通過A門店的經紀人小陳促成與買家盧某簽訂《網簽合同》,但買家盧某逾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定金,已經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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